Saturday, December 19, 2009

『原創』蝴蝶結之歌



蝴蝶結 粉紅色的綢緞面
蝴蝶結 蕾絲紗布在滾邊
蝴蝶結 蘿莉拿來當髮圈
蝴蝶結 女生的魅力無限

想著要和你見面 蝴蝶結夾頭髮側邊
出門前往鏡子再看一眼 為我打氣的蝴蝶結
想像你說我好美 說得我心情往上飛
我會撲向你把包包一撇 說你可以靠近一點

嘿~ 別上蝴蝶結 想在你面前漂亮呈現
什麽場合都不丟臉 絕對不讓你後悔

蝴蝶結 粉紅色的綢緞面
蝴蝶結 衣服鞋子都出現
蝴蝶結 日韓美眉的迷戀
蝴蝶結 氣質變甜美特別

爲了不讓你討厭 我也要鍛煉內在美
心靈磨亮亮要讓你驚豔 你就會多愛我一點

嘿~ 就像蝴蝶結 內在外在對稱的兩邊
愛你的心擺放中間 我是你的蝴蝶結

蝴蝶結 粉紅色的綢緞面
蝴蝶結 蕾絲紗布在滾邊
蝴蝶結 夢幻可愛成雙倍
蝴蝶結 熟女裝可愛必備
蝴蝶結 HELLO KITTY的韻味
蝴蝶結 SAILORMOON 拯救世界
蝴蝶結 貓耳女僕萌爆點
蝴蝶結 日本廟會的重點
蝴蝶結 搭紳士淑女胸前
蝴蝶結 名媛裙邊作準備
蝴蝶結 隨著舞步轉圈圈
蝴蝶結 維多利亞式美學
蝴蝶結 粉紅色的綢緞面
蝴蝶結 蕾絲紗布在滾邊
蝴蝶結 悲傷都包在裏面
蝴蝶結 人生要甜美面對

Wednesday, September 23, 2009

『歌曲』最喜歡的事(暫定)

最喜歡 看你傳來的手機短信

最喜歡 視訊看你的專注表情

Wow Ho Ho~ 全世界我最最喜歡你

好想好想永遠永遠和你在一起


我像是住在音樂盒裡 只能唱著重複的旋律

每當思念把發條旋緊 我只能這樣唱給你聽


想你想你想你 想你想你想你 我好想你


曖昧讓人受盡委屈 找不到相愛的證據

所以我只好 以想你做代替 不敢說愛你

so baby~

想問你 我們擁抱的意義 你是否一樣甜蜜

想問你 願不願意在一起 我一定會好好愛你


最喜歡 臉頰觸碰你下巴鬍鬚

最喜歡 窩在你懷裡撒嬌任性

Wow Ho Ho~ 全世界我最最喜歡你

好想好想永遠永遠和你在一起

想問你 我們擁抱的意義 你是否一樣甜蜜

想問你 願不願意在一起 我一定會好好愛你

好好愛你 我好愛你 我最愛你

Monday, June 29, 2009

『小說』貓咪情事

貓咪情事

會認識他,是因為他在論壇的網名----莫非。

話說那時候我在論壇里評論了一篇帖子。由於評論的內容恰巧帶到了『莫非』這個字眼,因此他不知什麼時候在樓下回覆我的評論內容說:「難怪我覺得耳朵癢,原來是這裡在呼喚我。」而我看到這個回覆已經是他留下回覆的一個星期後。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這個名字存在。

好奇心驅使下,於是我點擊了他名字,頁面隨即顯示他的個人資料……不,或許說是官方資料。網絡嘛,個人資料大可騙人!男的變女的,女的變男的,一人分飾多角,這樣的現象在網絡已經見怪不怪。

大略看過他的『個人資料』,我便關閉視窗。我對這個人其實沒什麼意見,只是覺得他有點無聊,就好像班上那些言行幼稚,動作像猴子的男生沒兩樣。他們整天亂不正經地說些無聊當有趣的話,我想他們真的是太無聊了。

這個莫非也是一樣的吧?如果不是太無聊,怎麼會留下那種企圖引起別人注意的評論?

後來,我和『莫非』這個名字沒有再繼續接觸,直到他在論壇的原創文章版塊發表了一篇文章,才讓我開始注意他的存在:


《貓咪情事》

夜半讀書
手機時間顯示三點一刻

窗外叫的
不是痞子蔡在唬爛的貓叫春
而是野狗擾人的犬吠

野狗亂吠的聲音很煩
我放棄啃書準備睡覺的時候
突然想養一隻貓
牠一定會證明痞子蔡沒有在唬爛

還有牠一定會很愛我
比你還愛我


我不像原創版主那樣會評論文章,所以我不知道他這篇《貓咪情事》寫得算不算好。我只覺得有點好笑,關於那句說痞子蔡唬不唬爛的。

原來這個人也有看痞子蔡啊……我突然對這個人有一點興趣,畢竟我班上那些男生都不看字多多的書,看的最多也只是那種熱血漫畫。

所以,會看痞子蔡的男生對我來說很難得。

好奇心起,我到了他論壇附屬的個人空間看看,發現他在他的日誌引用了橘子《不愛也是一種愛》的一段話:


愛人不難,難的是不愛
不愛,也是一種愛
所以我才會感慨
我們,只能不愛以愛
儘管,愛情,給我們一次機會


好吧,我對他是越來越有興趣了。原來除了痞子蔡,他也有看橘子……那麼,他是不是也看藤井樹和九把刀?這個『莫非』,我想他完全勾起我的好奇心了,因為我最後在他的日誌下面留下評論:「原來你也看橘子嗎?」

沒想到過沒多久他便回覆了我的留言:「剛開始。」我想時間距離不到一個小時。呵,我本來以為我會過幾天才收到他的回覆通知。

原來他也線上。

我返回他個人空間的首頁,眼睛盯著個人資料中的MSN郵址,心裡開始考慮要不要把他加為好友。加,會不會太冒然?但是不加的話,我要怎樣滿足我的好奇心?

算了,暫時不加好了。

看看時間,現在已經是晚上12點了。於是我關掉電腦然後刷牙洗臉接著躺在床上準備睡覺。明天是星期天,我想我應該可以賴床到中午12點甚至下午2點才起床。嗯,明天晚上睡覺前順便敷個面膜好了,聽說電腦的輻射會影響皮膚的品質。

閉上眼睛,抱著抱枕,我等待自己就此熟睡。

誰知道,這一睡根本睡不下去。

我在床上翻來覆去,就是睡不著覺。我也不知道自己爲什麽會睡不著,或許是今天睡到早上11點才起床的關係。我努力讓自己睡著,但是還是宣告失敗。終於我放棄催睡自己,起床離開房間到客廳開電腦。沒辦法,我實在是睡不著,只好偷偷上網打發時間。

電腦開機了,螢幕顯示我把秋季風景照當背景圖的桌面。電腦正在自動登入MSN,而我卻在這時候腦海裡一直浮現那個莫非的MSN郵址。我有點懊惱,我怎麼會一直想著他的MSN?

該不會我犯花癡了吧?!呵,不可能。

不過就是一個有點莫名其妙但是卻有看痞子蔡和橘子的男生而已嘛!拜託啦,不過就只是一個名字。名字……哎,我怎麼突然想到橘子收錄在《對不起,我愛你》的那篇<只愛上一個名字是危險的>?

呿,我才不會像那個女主角那麼笨,隨隨便便愛上一個名字。

我只不過是對他有點好奇。

MSN已經登入了,在線好友不多,而且每個都是呈AWAY狀態。也是啦,現在已經是凌晨了,基本上也只有我這種睡不著的人還會上網打發時間。

這時候,我的腦袋再次浮現莫非的MSN郵址。

啊啊啊啊啊啊啊,爲什麽又是莫非的MSN郵址啊?!

我看了看螢幕桌面右下角的時間顯示,現在差不多要凌晨3點了。那麼,莫非現在也還在唸書嗎?或者狗吠的聲音讓他抓狂唸不下去了?想到這裡就覺得好笑。

於是,我點擊了MSN視窗上的那個『ADD A CONTACT OR A GROUP』按鈕,然後在跳出來的視窗輸入莫非的MSN郵址,完成MSN加入新朋友的動作。

然後我繼續逛我的論壇。

突然,出現了一個視窗。


莫急莫慌莫害怕 says (3:10am):你是?


看了看視窗頂端的MSN郵址,原來是莫非。

時間差不多快到了痞子蔡說的三點一刻貓叫春,我突然很想捉弄他一下。於是我等到時間差不多3點15分的時候才打下回覆。


幸福路一段 says (3:15am):喵~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3:15am):= =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3:15am):到底是誰?
幸福路一段says (3:16am):痞子的三點一刻叫春貓


痞子的三點一刻叫春貓……發送這回答的時候我還暗暗覺得好笑。看到這樣的回答,這個莫非會怎樣回覆呢?不過看來他是腦袋當機了,因為現在已經過了大約一分鐘了,他卻還沒有回覆我。

然而,當我正要大發慈悲告訴他我是來者何人的時候,視窗卻顯示了他的回覆。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3:18am):= =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3:18am):驛站的?


欸?這麼快就猜出來了?呿,不好玩的。


幸福路一段says (3:19am):嗯嗯
幸福路一段says (3:19am):滿意了嗎?喵~
幸福路一段says (3:19am):貓叫春的聲音^^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3:20am):謝謝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3:20am):不過還是有狗叫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3:20am):我在唸書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3:20am):所以很煩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3:20am):你還是沒說你是誰
幸福路一段says (3:20am):呵呵
幸福路一段says (3:21am):我在驛站叫溫溫的風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3:21am):= =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3:21am):哦


然後就沒了下文。

當看到他恍然大悟似的「哦」了一句,我也不知道應該要怎樣繼續我們的對話。於是我們的聊天僵持在凌晨3點21分,雙方都很安靜,誰也沒有做出破冰動作。

最後,他終於破冰了,用「我要睡了,晚安」結束了我們的聊天。

那時候,時間已經是凌晨4點06分。


×


後來,我和莫非偶爾會MSN閒聊,聊聊論壇一些有趣的東西。後來混久了,我才知道原來我們相差了4歲。20歲的他現在在一所不記得名字的大學深造。

我們真正開始熟起來,是有一天我們聊到他那篇《貓咪情事》。

據他所說,那天剛好和女朋友鬧彆扭,隔天又要考試,所以半夜唸書的時候已經很不能專心了,窗外的狗吠讓他更不能專心,讓他抓狂想找些大石頭砸死那些野狗。

最後當然是沒砸成,他說他是很虔誠的佛教徒,所以不會亂殺生。

這句話我笑了好久,如果他真的夠虔誠,那一開始就不會萌生要搬大石頭砸死野狗的念頭吧!

後來我們越聊越遠。他說,他從小就想養一隻貓,還說到他女朋友。他的女朋友是他在中學的同班同學。畢業後一起昇上大學,那時候他們才開始交往。雖然是報讀同一所大學,可是修讀的科系卻不一樣,因此不是時常都可以黏在一起。

他說,他的女朋友給他一種若即若離的感覺,異性緣又超級好,因此讓他對兩人的關係很不確定。

看他好像越說越難過,所以我想逗逗他開心。

想養一隻貓是吧?


幸福路一段says (9:26pm):喵~(撒嬌)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6pm):= =
幸福路一段says (9:26pm):你說的啊
幸福路一段says (9:26pm):想養貓
幸福路一段says (9:26pm):喵~(撒嬌)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7pm):XD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7pm):對了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7pm):我們聊了這麼久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7pm):我還不知道你的真名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7pm):我叫陳偉育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7pm):你呢?


陳偉育?這名字叫起來還真不習慣,我比較喜歡叫他莫非。

哈哈,叫一個人莫非……有點那個。


幸福路一段says (9:28pm):溫舒雯
幸福路一段says (9:28pm):叫你名字很不習慣啊
幸福路一段says (9:28pm):叫你莫非又……
幸福路一段says (9:28pm):XD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8pm):哈哈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8pm):那叫我阿偉咯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8pm):我朋友都這樣叫我
幸福路一段says (9:30pm):小莫
幸福路一段says (9:30pm):XD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30pm):= =


小莫……哈哈,總覺得是在養什麽動物,像是烏龜之類的。不過叫小莫我還叫得出來,叫他莫非是真的叫不出來啦!一想到莫非是名字就覺得很好笑啊!

從此以後,我決定叫他小莫。

他一開始好像很抗拒,因為每次我在MSN的時候爽爽叫他一聲『小莫』,他都會回覆我兩個等於符號組成的表情符號。不過久而久之,他也不會發送那個表情符號過來了,我想是免疫了吧。

然後,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開始會等他上線。

打開電腦MSN一登入的時候,我就會看他有沒有在線。如果他在線,我會看他有沒有換個人信息然後一定會按他的名字找他聊天;如果他不在線,我會有一股莫名的失落,甚至覺得上網是一件很空虛的事情。

不過,每次我上線的時候他大多數都是在線的,也許是因為他是大學生的關係吧!有時候他不在,據他的說法是和朋友出門夜歸就沒上線了。

因為小莫,我開始覺得MSN很好玩,而且有點沉迷了。

漸漸地,我發現我上網只是為了找他聊天。

每天上網和他聊天已經成為一種必然的習慣,一天不和他聊天就會覺得渾身不對勁。雖然我們總是在閒聊,但是和他聊天便覺得心中歡喜,一日沒找他聊天便覺得心中苦悶。

每天都會聊天,到底都在聊些什麽?

哈哈,這是個好問題,因為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呢,我們對話的開始都是我的那一句「喵~(撒嬌)」然後我們就很自然而然地開始聊起來。

生活的瑣事、學校的事情……我們算是無所不聊吧。

直到有一天,他告訴我他大學放假了。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18pm):我放假了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18pm):明天回居鑾
幸福路一段says (9:19pm):哦
幸福路一段says (9:19pm):然後?
幸福路一段says (9:19pm):告訴我做莫?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0pm):= =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0pm):這個星期六有沒有空?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0pm):我們去喝茶
幸福路一段says (9:21pm):真的?
幸福路一段says (9:21pm):嘻嘻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1pm):= =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1pm):剛才還醬冷淡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1pm):嗯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9:21pm):真的
幸福路一段says (9:21pm):那好啊
幸福路一段says (9:22pm):約在哪裡?


於是我們開始討論起見面事宜。最後,我們約好了在灣仔餐廳喝茶,見面地點是地王廣場的側門。我們都在MSN的頭像顯示看過彼此的照片,所以我想我們都能夠認出彼此。

這個星期六啊……也就是大後天了啊!

我這個星期六就要和小莫見面了。嘻嘻,不知道小莫真人和在網路有什麽差別沒有?和他見面那一天我該穿什麽才好?呵呵,我就要和小莫見面了耶……

我心頭一直掛著這件事,想到都覺得雀躍。朋友問我爲什麽無緣無故傻笑,都被我隨意敷衍掉了,因為我不想告訴她們我過幾天就要和網友見面。她們那幾個八卦婆,說不定那天會偷偷跟蹤我。

每天晚上洗澡了,我總是會盯著櫃子里的衣服發呆。我還是沒想到當天我該穿什麽衣服赴約。穿短褲好像太隨便,穿洋裝好像太誇張,穿裙子好像太約束,牛仔褲又太隨性,我到底要穿什麽好?

直到見面前一天,我才決定了要穿什麽衣服。

但是新問題又出現了,我當天是不是該化妝見人?聽說有些男生不喜歡女生化妝,小莫是在『喜歡』、『可以接受』和『不喜歡』這三個的哪一個分類裏面咧?

最後還是決定不化妝,我才不要亂冒險。所以我只是敷了片美白面膜,當然敷臉後的效果我很滿意。敷臉後,刷了牙上了些保濕臉霜和眼霜,我便上床睡覺。

躺在床上,我想著明天要和小莫見面的事,開心得睡不著。我的腦袋預想著我和小莫見面時會發生的情節,我和小莫會很尷尬嗎?還是我們會像平時一樣熟絡?我們到時候會不會對彼此的印象都有差?

想到這就覺得緊張。

我不知道我是幾點睡著的,總之清醒的時候已經是中午12點快30分了。和小莫約好的時間是下午2點,已經沒有時間賴床了!我趕緊下床到浴室洗澡,換好衣服就出門搭巴士。

等了好久終於等到巴士。巴士到達市中心的時候已經是下午1點30分了,我想我還來得及趕到地王廣場,不至於遲到。

從BCB廣場走到地王廣場,我覺得自己臉上已經汗濕了。我真慶幸自己沒化妝,不然這麼猛烈的太陽一定會把我的妝弄花。

不過地王廣場自動門打開的那瞬間空調的冷氣吹過來的感覺真爽。我走進地王廣場裏面,左顧右盼似乎沒看見小莫的身影,於是我想進去GUARDIAN逛逛。那些保養品差不多快用光了,我想是時候補貨了。

我隨意逛著,不時從包包拿出手機查看時間。眼看已經2點多了,卻沒有看到小莫的身影。哎,小莫怎麼還不現身呢?我好想快點見到小莫哦……

算了,可能路上什麽事情耽擱了吧!所以我開始在那些開架式的櫃檯找我要找的保養品。上次用的那牌子還不錯,可是我聽說GARNIER的美白產品和消除黑眼圈的產品很有效,還蠻想買來試試看的。

吼唷,臭小莫怎麼還沒來?早知道那天就和他交換聯絡號碼,那我現在也就不必在這裡等不懂要等多久,不等也不是辦法。還有,那個店員好像一直在看著我……

哎,我才不要被別人盯著我看!好好好,我出去總可以了吧?

「溫溫!」

正當我踏出GUARDIAN門口,我便聽到一個陌生的男聲叫著我的昵稱。我當下的反應就是扭過頭轉向聲音來源處,原來是小莫。

我走向小莫。雖然我知道眼前的人是小莫,可是我還是想確定一下。於是我問:「小莫?」只見他笑著點頭,嗯了一聲。

小莫的笑容很好看很好看很好看,我看得有點失神。回過神,眼前依然是小莫的笑容,讓我有點不知所措。我端詳著小莫,發現我的身高只到他的肩膀,身穿橫條紋POLO衫配搭一條深藍色略洗白的牛仔褲,腳著一雙帆布球鞋----這樣的小莫有一股莫名的魅力,非常吸引我。

「那現在要去哪裡?灣仔?」

問著這句話的同時,我發現我的手不由自主勾上小莫的左手臂。

嗯,我的心告訴我,我想這麼做。


×


「噫唲,有人前天去約會唲!偷偷交了男朋友靜靜哦……」

星期一早上一踏進教室,迎面而來的就是這句話。我才在我的座位放下書包,她們就湊過來問我:「欸舒雯,那天跟你一起在地王的那個人是誰?」

你們真的是超級八卦!我心中暗想。

那天我和小莫決定先去灣仔餐廳喝下午茶。才在灣仔餐廳坐下不久,我就看見她們經過店面的身影。我慶幸她們並沒有踏進灣仔餐廳,畢竟她們比較喜歡樓下的TAKO HUT,很少會光顧灣仔餐廳。

於是我很放心地和小莫在灣仔餐廳享用我們的午茶時光。我和小莫面對面坐著,隨意聊天,從網絡聊到現實,從現實聊到網絡,反復如此。我覺得我有些白緊張了,小莫和在網絡的時候沒有什麽差別,他依然是我所知道的小莫。

後來我們決定要去看電影。

然而到了電影院,才發現好多人。是因為星期六的關係嗎?我想,就算有那個耐性排隊票也賣光了吧!於是,我和小莫打消了看電影的念頭。居鑾這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地方還真沒什麼特別的地方去,所以我們最後只能到處逛逛。

我勾著小莫的手臂,覺得好安心。還有,小莫身上專屬他的味道聞起來香香的,我很喜歡在勾著他手臂的時候同時把臉湊近,然後大力吸氣。這樣,我就可以深深聞到他的味道。

好想就這樣,一直靠在他肩膀……

我和小莫在良木書社駐足,找找看有什麽書。可惜良木書社的書真的不多,言情小說、漫畫和雜誌倒是蠻多的。哎,還有啊,地王廣場的良木書社的書好像永遠就那幾本舊書,好像都不會看到新書上架的樣子。

我們接著又逛了幾間服裝店。我看有些衣服好像挺適合小莫,要他去試試可是他卻只是笑。好像是害羞了?這樣的小莫好可愛。

結果小莫笑了卻還是沒去試穿,我只好作罷。最後我們逛得有點累了,於是便坐在地王廣場供人休息的長凳椅上。我靠著小莫,勾著小莫的手臂閉目養神,突然想起了他的女朋友。

「喵,小莫你的女朋友咧?」

我靠在小莫肩膀上,抬頭問。

小莫靜了靜,然後回答說:「她留在KL,做工。」

原來沒和他一起回來啊,他一定覺得很寂寞吧?我靠在小莫懷裡,聞著他的味道,覺得好幸福。我心想著,如果這個肩膀是屬於我的,那該有多好。

可惜,小莫已經有女朋友了啊……

休息了一會兒,我和小莫繼續四處逛逛,然後買了一些章魚燒吃。之後,小莫說他今天是開車到市區的,所以可以送我回家。

就在我們快吃完章魚燒的時候,我巧遇了她們這群八卦婆……她們對我笑得像是我瞞著她們做什麽事然後被她們抓包了似的,我也不知道我用了什麽表情回覆她們。還好小莫當時背對著她們,也正專心看著手機的短消息,所以沒有發現她們。

那時候我就知道,今天一定會變成她們的話題。

果然,她們開始問起小莫的名字。我堅持不說,愈是增加她們的誤會……算了,誤會就誤會好了,我不在意。

每個晚上,我和小莫幾乎還是會MSN聊天,不過自從那天見面了之後我們便互相留了手機門號。所以我們下午偶爾也會用手機短消息聊天,聊些言不及義的東西。

我發現,我越來越想念小莫。我想念小莫,想念小莫的聲音,想念小莫的高度,想念小莫的大手,想念小莫的味道,想念小莫的……

即使是臨睡前,我腦海想著的都是小莫的事情;即使是睡醒時,我發現我夢裡都是小莫。甚至一空閒,我就會用手機短消息找小莫,雖然他好像很忙,都沒有怎麼回覆我。

沒關係,只要能稀釋我的想念就好。

在學校,很自然而然地小莫變成了大家口中我的男朋友。每次她們追問我小莫的事情,我都會回應:「沒有啦!」用語氣很凶很不耐煩的那一種。

然而,當她們把小莫當成我男朋友的時候,我總是有一種莫名的開心。

開心歸開心,可是事實上我並不是小莫的女朋友,而他的女朋友另有其人……想到這件事就覺得心情有點低落。

有一天晚上,他又向我提起了他的女朋友。


幸福路一段says (9:46pm):喵~(撒嬌)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10:02pm):喵
幸福路一段says (10:02pm):喵,做默醬遲的喵……(垂耳)
幸福路一段says (10:02pm):喵,你冷落我喵……(垂頭)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10:05pm):在和女朋友聊著天 XD


當看到視窗跳出這句話的時候,我的心倏然揪緊了。

其實我一直都記得的,小莫有女朋友的事實。可是,爲什麽,我還是覺得難過呢?


幸福路一段says (10:06pm):喵,醬我咧?(撒嬌)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10:06pm):你是貓 XD
幸福路一段says (10:06pm):哦
莫急莫慌莫害怕says (10:06pm):乖(摸頭)


我沒辦法再忽略及掩飾自己的心痛,於是我讓我和小莫的MSN視窗停留在他的那一句「乖(摸頭)」,沒有再回覆。而小莫,也不再發送任何訊息過來。

小莫有女朋友了啊,這個我一直都很清楚的,不是嗎?

可是,我發現我很喜歡小莫,很喜歡很喜歡很喜歡。當然,小莫也喜歡我,不過我知道對他來說,我溫舒雯只是他養的貓。

我只是小莫的貓貓。

我只是小莫的貓貓……

爲什麽,一想到這兒,我就覺得自己已經開始崩裂得快哭出來了呢?

喵,我可不可以,不只是你的貓貓?







【全文完】
悠宇 動筆於 27/5/2009
完成於 29/6/2009

Monday, May 4, 2009

『詩歌』柏油路上的彩虹

雨後的太陽
映出了柏油路上的彩虹
耀眼 美麗
卻不受注目

來往的人群
腳步節拍亂成不成調的旋律
我 小心翼翼
彩虹是引導
我彷彿在路上輕舞著圓舞曲



   伴隨著
        啊

是誰混濁了彩虹的美麗?
一個 女孩
鞋沾上油漬

濺起的水滴
讓柏油路上的彩虹陣陣漣漪
我 思緒一沉
混濁的彩虹
倒映了我心中的那一處孤寂



【全文完】
悠宇 筆

Saturday, May 2, 2009

『親人小品』妹妹

其實小時候的我和妹妹感情不好。

妹妹總是向大人惡人先告狀,說姐姐欺負她。妹妹沒來由哭鬧的結果,就是得到大人的維護,然後大人免不了對我說教,說什麼“妹妹還小要讓她”、“不能欺負妹妹”等等。

明明我什麼都沒做!

我本來以為這種委屈只發生在家裡,誰知道有一天,學校一位對我疼愛有加的老師竟然問我是不是對妹妹很兇。當時,我很想解釋,可是卻開不了口。

原來我不喜歡妹妹,妹妹也不喜歡我。

我和妹妹維持著如此惡劣的關系,一直到媽媽過世。爸爸長期在新山工作,哥哥遠在吉隆坡深造學業,居鑾這麼大一所洋房,只剩下我們姐妹倆和一只小狗的呼吸聲。

開始時,我很納悶要如何和妹妹溝通。印象中,我和妹妹沒說過幾句話,爭執倒是不少。所以,我每天只會對妹妹說“哦,你回來了。”、“晚餐我煮好了,你自己拿來吃吧。”還有“我先去睡了。”這三句話。

後來,我中五畢業了,我和妹妹搬回去吉隆坡的房子。可能是轉換了環境,妹妹開始對我多話了。每天放學回到家,她總會告訴我新學校發生的事情。

我不懂要如何面對妹妹,所以只是安靜傾聽她訴說的一切。

直到有一天,我帶妹妹到百貨公司添購日常用品。走著走著,我發現妹妹不見了!慌張找了半天,我才在冷凍食品部門看到妹妹推著手推車的背影。我鬆了口氣,隨即意識仿佛被什麼狠狠敲了一記----妹妹不再是以前那個就只會哭鬧的妹妹了,她一個人推著手推車,也知道家裡缺了什麼日用品。

我走向妹妹,叫了她的名字。妹妹轉過頭,手裡拿著包裝好的冷凍蟹柳,對著我笑,問我:“買這個好嗎?”我說好,于是她把手上的兩盒蟹柳放進推車,然後逕自去拿果凍。

看著妹妹挑選果凍的背影,我鼻尖瞬間有些酸意。眼前我凝視著的背影,是我的妹妹,我從小不和到大的妹妹。




【全文完】
悠宇 筆

『動物小品』狐狸

小時候,自從閱讀了聖修伯裡的《小王子》,我對故事書的印象不再只是停留在王子和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這種千篇一律的童話結局。那時候我有了認知,公主和王子不一定共存----即使只有一枝玫瑰花、一只狐狸和一名飛行員,王子依然是王子。

在愛上貓狗的年紀,我因為《小王子》愛上狐狸。

可惜除了《小王子》,其他寓言故事裡的狐狸都被描述得好狡猾。看著電視畫面傳來的聲音:“你這個狐狸精!”不只是狡猾的代詞,狐狸也被喻為魅惑有婦之夫的第三者。

我對狐狸的愛漸漸被大人們教給我的觀點凍結。

後來,我閱讀了《張曼娟的妖物誌》,我發現自己深深受那只愛吃豆皮壽司的狐妖阿紫吸引。原來,時間並沒有抹殺我對狐狸的喜愛,只是暫時將那份熱情沉澱心底。

狐狸,我終究還是愛上你了。

《小王子》的狐狸對“馴養”有一種癡戀,它告訴小王子真正重要的東西要用心感受;《張曼娟的妖物誌》的狐妖阿紫告訴男主角清泉什麼是遠方。一點也不像大人敘述的那般壞,這兩只狐狸好可愛啊!

不是每一只狐狸都邪惡狡猾。世界千千萬萬只狐狸當中,我找到兩只討人喜愛的狐狸。對于人,也是一樣的吧----沒有去找,怎麼找到?



【全文完】
悠宇 筆

Monday, March 30, 2009

『靜物小品』音樂盒

小小的盒子卻能發出鋼琴般清脆的聲音,我從小就對它好奇不已。鋼琴老師有一個設計典雅的音樂盒,總是大方讓我捧在手心,也不怕我手滑摔壞。對我來說,音樂盒比鋼琴更引起我興趣。

問老師為什麼音樂盒和鋼琴一樣會唱歌,老師微微笑答:“你長大以後就懂了。”隨即趕我坐上琴椅練琴。音樂盒和鋼琴的聲音比女高音來得更悅耳動聽,小小的我腦袋開始天馬行空發揮想象。

鋼琴裡住著一個會唱歌的大精靈;音樂盒裡住著一個會唱歌的小精靈。

這樣的想法陪伴著我,一直到自己被學校灌輸許多科學知識,任何事物都有一個邏輯概念,都有一個根據。我不能接受這些推翻我想法的科學原理,怯怯打開琴蓋,像是要揭穿什麼秘密,響板、琴橋、弦和琴槌列隊整齊讓我恍然若失----難怪我要按琴鍵,原來真的沒有精靈。

鋼琴這麼大陣仗,音樂盒這麼小,一定有精靈。我一直執著于精靈的存在,卻在十二歲生日徹底把夢瓦解。透明鋼琴造型音樂盒,我清楚看見旋緊的發條發動圓筒滾輪,滾輪上的突起點推動梳齒形鐵片演奏那讓我迷醉的旋律。

終于,我不再抱著精靈躲起來唱歌的夢,卻開始在腦袋裡將音符描繪成揮著翅膀飛舞的小精靈----精靈存在,存在我的夢裡。

現實很殘酷,幸好夢很美。



【全文完】
悠宇 筆

『鄉情小品』居鑾

我出生於吉隆坡,也住過好多地方,可是居鑾最讓我有親切感。很小很小時候的記憶早已經模糊,只有在居鑾的生活記憶猶新。所以,即使我現在身在大城市,對居鑾卻抱有許多懷念。

我們居鑾人總是自詡自己是來自蝙蝠城市的子弟,這是因為居鑾這個名字出自一種大蝙蝠的名字。不但如此,我也總是聽那些在居鑾土生土長的長輩們告訴我說,很久很久以前的居鑾可說是蝙蝠遍野,飛滿了整片天空。

這麼多蝙蝠啊!每次聽到老人家那樣對我說,我總是瞇起眼想象那片壯觀的景象。

居鑾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居鑾的市中心有最大的百貨公司、最出名的酒店,還有巴士總站和最熱鬧的街道也在那裡。從市中心算起,大約五分鐘的車程就可以到達消防局。消防局的鄰居是郵政局,郵政局的鄰居是火車站。而火車站的正對面,又是居鑾最出名的酒店。所以,那些乘搭火車的乘客們在經過居鑾時,可以直接從窗外看到兩棟壯麗的建築物,其中一棟刻著大大的“龍城酒店”這四個字。

除此之外,居鑾郊外有一座叫做南峇山的山,那是我們居鑾最遠近馳名的一座山。南峇山山腳下是個美麗的大公園,有花有湖,還有兒童遊樂設施。上山路途不乏鬆鼠猴子的窺探,還有清泉流水。一路蜿蜒到了半山腰,復古的涼亭和週圍的奇花異卉讓人錯覺,以為自己進入了武俠小說的世外桃源。而南峇山的山頂是最讓我癡迷和向往的,因為我從未到達山頂,不知道山頂的風景是怎麼樣的一個樣子。只是聽說過,站在山頂可以看到整個居鑾的樣子。

如果哪一天我回到居鑾,我想爬上南峇山的山頂,俯視居鑾的美!



【全文完】
悠宇 筆

Wednesday, March 11, 2009

『散文』傷總有一天會好的。

我這個人很不小心,所以常常受傷。

左手臂上有兩個燙傷的疤印,膝蓋和小腿有跌倒和騎自行車遇車禍的痕跡。除此之外,指甲內常常有黑紅色的瘀血,不然就是常有莫名其妙的瘀青----說真的,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弄傷的。

前幾天沖涼的時候,發現自己右腳的大拇趾甲有一處黑黑紫紫的。我瞇著眼,心想自己沒把指甲油清理干淨。不對!轉念一想,自己還沒用過那罐黑紫色的指甲油呢!雖然心中早已有了譜,可是彎下腰察看的時候還是很驚訝自己又受傷了。

什麼時候受傷的?

我的趾甲長得比一般人慢,可是這塊瘀血卻已經長到靠近趾尖的部分,足以證明這瘀血其實已經存在很久,只是我一直沒發現。或許,這些“瘀”字輩的傷總是傷得挺安靜的,來去悄悄,不想被人察覺加以注意,結果我也差點沒看見了。

所以,這種傷是不痛的。

換好衣服,我坐在椅子上,屈著腳凝視那塊瘀血。我很好奇,我到底是撞了什麼東西,讓這瘀血覆蓋了一半的趾甲,這麼嚴重。我隨手拿起指甲剪修剪趾甲,于是在我大拇趾甲的瘀血被我剪去了一半。我一時興起,把瘀血黏附的趾甲拿在手上看個仔細。我發現附在趾甲上的瘀血是褐色中微微帶點暗紅色的。

這樣的顏色,和傷口留下疤印之前結痂的顏色很像。

我左手臂上的兩個傷疤,一個是中二時期煎魚的時候被濺起的熱油燙傷的,另一個是在去年被烤箱燙傷的,所以痂早已經脫落。我輕輕撫弄這兩個傷疤,回想起當時的情景,不自覺皺起了眉頭,覺得有些痛。

這些傷和瘀青瘀血不一樣了。瘀青瘀血不會留疤,弄傷的時候沒知覺,瘀血的時候沒知覺,離開的時候也沒知覺,容易忘記不會回想。這些留疤的傷恰恰相反,燙傷的時候很痛,形成傷口的時候也痛,快愈合的時候還在痛,回想起的時候也會很痛!更殘忍的是,這種傷害還要留疤,無時無刻提醒自己痛上一痛!

這樣的痛讓人有些無奈。但是,這種痛總是好的。每一次看到這些疤印,總是讓我深深陷入造成傷口的記憶,狠狠提醒我真的不要再犯那些造成傷害的事情了,否則痛的只是自己。可是,再血淋淋的提醒,對我仍然無效。我天生就是如此粗心大意,明明知道會造成傷痛,到最後還是會讓傷口成形----總是這樣傷了又傷,讓自己傷痕累累。

然而,不論是多大傷害留下多深的傷口,它總有一天會好的。



【全文完】
悠宇 筆